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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正德十二年(1517 年),他考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后转任陕西道监察御史。他一上任就向皇上反映火甲制度的弊端,皇帝批准他的奏议。后来奉命往福建清查军饷,当时镇守太监伙同藩臣贪污军饷,他们托人请求免于处分,但黎贯按章弹劾,追回军饷13 万两,粮食26 万担(折合1.3 万吨),这是以前使臣所未有的。与此同时,他又疏请表彰在宁王朱宸濠发动叛乱时死于忠节的都御史孙燧,褒奖事先告发朱宸濠谋反的郑岳等三位大臣。
正德末年,国家征收粮税繁重,地方往往完不成赋税之额。黎贯按开国之初与正德年间税赋收入上缴宫中的数额,斟酌轻重,作为法定的条文,又叫户部考核期满的任官,粮食任务完成后才能调官,否则降职处罚。廷议外戚附葬皇陵,享受祝典一事,黎贯表示反对,上疏指出,对外戚如不及早抑制,其势力蔓延,将来再来解决就太迟了。
嘉靖皇帝即位之后,黎贯奏请恢复起居注制度,命翰林分类编定奏章以备纂述。彼时嘉靖帝还有振兴图强之志,对这些建议都予以采纳。嘉靖帝登极诏书还谕令禁止四方向朝廷进贡,但这无非是敷衍一时的冠冕之词,其后,镇守各处的宦官一如既往征集贡物。黎贯上奏说:"陛下明诏甫颁,而诸内臣歪曲旨意营私,为的是邀恩固宠。他们假传朝命,将征取到的财物,谓之额内而占为己有,上献给朝廷的反而谓之额外,如此为害百姓,朝廷恩泽无法惠及百姓,不能达到昭大信、彰大德的目的。"此奏议嘉靖帝有没有采纳,《明史》没有下文,只不过就此一事可以见到黎贯之憨直。
嘉靖年间(1522~1566 年),“流贼”从山东起事,黎贯奏请皇帝设立总制大臣管理军事,同时请两广实行“雕剿之法”,他在奏章中力陈对“流贼”实行大征的不利因素,主张仿效古人五户联保的办法,互相保护,一方有事,四方救援;地方上发现“盗贼”时,准许地方官随时派军征剿,可以先剿后奏,避免因文书往来延误战机;地方上可以选练精壮军士,以配合官军对付“流贼”,征调来的老弱残兵,应遣散回乡,以节省开支来加强新选精壮军士的给养。皇帝采用了黎贯的奏疏,从此两广实行此法。
嘉靖二年(1523),嘉靖帝采用玉田伯蒋轮之议,在承天建立其生父兴献王家庙,由蒋轮之子蒋荣奉祀。嘉靖帝存心立生父兴献王为帝,翌年不顾群臣的强烈反对,不惜将大臣一百多人下狱,杖死16人,史称"大礼仪"之争,黎贯不避风头,更不阿谀邀宠,而是引用东汉汉章帝时,马皇后识大体,顾大局,谏劝汉章帝不要骄纵外戚之史实,反对营外戚之封,委祀事于外戚,并直指蒋轮为"谀臣"。他的这个建议当然不合嘉靖帝的心意,也不被采纳。但他仍直谏如前,不久又上疏说明朝开国之初夏秋二税征收税麦471万石,如今减了9万石;征收税米2473万石,而今减了250万石。每年税收减少而支出日增。请求敕令有关部门通核历朝赋额及现时之经费数目,造册报给皇帝,清楚赋入有限,不容得不节约费用。这个主意为嘉靖帝所接受。
这年,黎贯奉命到江西巡察复查冤案,能按罪论刑,如“宸濠之变”,宗室受到株连的很多,黎贯只惩办执迷不悟的几个人,其余的多半给予宽大。后因父死归乡,他天性孝梯,吊丧哭伤了眼睛,年四十已不能阅细字。其弟卧病三年,他朝夕看护,祷祝愿以身代之。守孝七年。
嘉靖九年(1530 年)返回京都,执掌河南道事。适逢朝廷议论订正祭祀典礼,要削去孔子“文宣王”的爵位,黎贯认为事关重大,率领同僚上疏,以《论孔子祀典疏》上奏,力陈历代怎样尊敬孔子,不料却触怒了皇帝。当时的皇帝认为孔子不是王,封为王爵不合礼节,于是下旨把他投入监狱。后黎贯被削职为民,引归故里。从此,他闭门谢客。地方官员巡抚、巡按先后上了13次奏疏保荐他,因当权者所忌而阻。
黎贯卒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 年),终年67 岁,封赠为尚宝司少卿,著有《台中稿》、《使闽稿》、《西巡稿》共十二卷,文集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