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家黎锦熙
2017-10-08 04:10:21 来源:黎志宙 审核: 打印 转发 字号:T
黎锦熙(1890.2.2—1978.3.27),字劭西,出生于湖南湘潭,汉语言文字学家、词典编纂家、文字改革家、教育家。[1]
1915年受聘为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审员,1916年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院士。[1-2]
黎锦熙从事语文教学和研究工作70年,研究和探讨的领域很广,对于语言学、文字学、词典学、语法学、修辞学、教育学、目录学、地理学、历史学、佛学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和丰富的著述,仅有关语言文字学方面的著作,计论文就有300多篇,专著30余部。他在文字改革、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词典编纂方面,尤其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数十年来,他还为祖国培养了许多语言文字工作者和专家。
代表作品
《国语运动史纲》、《国语词典》、《增注国音常用字汇》
人物生平
1890年2月2日,黎锦熙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其祖父黎世缓宦游两粤、湖北、山西、热河、安徽等省,父亲黎培銮是清代贡生。黎锦熙幼承家学,从塾师诵读诸经、《文选》、唐宋诸大家诗文。他兴趣广泛、喜好作诗、绘画、篆刻和音乐。15岁即考取了秀才。不久,以秀才的资格考入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22岁毕业。从此开始他近70年的研究、教育事业。[1]
1907年,考入北京铁路专修科。次年因学校毁于火灾,返回湖南,考入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三年后,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之后,开始从事教育工作。
1912年,开始编辑小学教科书,将《西游记》收入课文,包含了改革教育、废除八股文、学作语体文的思想,引起保守人士的惊骇。1914年,任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历史教员。学生中包括毛泽东等人。
1915年,26岁的黎锦熙受聘为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审员。他潜心研究语言文字,认为中国文字必须改革。在他及同仁的倡议和组织下。[1]
1916年,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他为该会拟定的宗旨是:一、国语统一,即规定标准语。中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方言复杂,进行国语的统一工作,意义重大。二、言文一致,即普及白话文。[1]
1917年,黎锦熙向教育部提出的《国语研究调查之进行计划书》内就有“《国语辞典》之编订”一项。他建议编纂《国语辞典》以填补群众阅读白话文学作品遇到难解之词无书可查的空白。几经努力,终在1923年促使“国语统一筹备会”设立了“国语辞典编纂处”。
1928年,他领导的“国语辞典编纂处”改名为“中国大词典编纂处”,下设搜集、调查、整理、编著、统计五个部。计划到1948年成书三大册,共三十卷。
1920年,黎锦熙与同仁在北京开办了第一届国语讲习所,并把他写的《国文文法系统表》同沈朵山合作改编为《国语文法系统表草案》,之后他又将其改为《国语文学》,在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师大的前身)国文系及女高师等校首创讲授这门课程。[1]
1920年,他促成教育部改定小学的“国文科”为“国语科”,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并废除小学“读经”。在他不懈努力下,以后的几年,初中、高中的“国文”也改为了“国语”。他还发起领导苏、浙、皖三省焚烧小学文言教科书运动,这场反对封建文化的斗争,震动了全国,影响很大。与此同时,他与钱玄同创办了《国语周刊》。[1]
1922年,兼任天津、济南、上海、长沙暑期国语讲习所讲师。
1923年,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燕京大学等校的国文系教授,又与钱玄同、赵元任等组成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会。同年,创立国语辞典编纂处,任总主任。
1924年,出版《新著国语文法》。此前的语法书,只有文言文的文法,没有白话文的文法。
1926年,与钱玄同、赵元任等拟定国语罗马字拼音法。1928年,任国立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院长。1933年,出版《比较文法》。
1928年他领导的“国语辞典编纂处”改名为“中国大词典编纂处”,下设搜集、调查、整理、编著、统计五个部。计划到1948年成书三大册,共三十卷。那时流行的工具书只有《辞源》、《中华大字典》等几种,至于编纂专以语言文字为内容的能给中国几千年文化中出现的词作一系统总结的《中国大辞典》还没有人提起,当然就更不会有编纂这样辞书的专业单位了。[1]
1934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研究会”(干事王荫兰,助理干事黄现璠)成立,他任“教育研究会”导师。1937年随北京师范大学迁往西安,后来又辗转至汉中、兰州等地,任教授、系主任、师范学院(现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院长等职。
1935年,他的《国语运动史纲》一书出版,该书详尽地介绍了自清末以来的切音字、注音字母、国语罗 马字及大众语运动的始末、性质、范围、目的、理论、方法和纲领,是国语运动史上的一部很重要的著作。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迁至西安,合并为国立西安临时大学,黎锦熙任国文系教授、主任。
1938年,西安临大迁至汉中,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黎锦熙继任国文系教授、主任。
1939年,西北联大分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陆续迁往兰州,黎锦熙兼任教务主任。
1944年5月,在他的倡议和推动下,西北师院(兰州)、女子师院(白沙)、社会教育学院(壁山)创办了国语专修科,为在台湾推行国语预先培训人才。后来,抗战胜利,台湾光复,为推行国语前往台湾的学者达100多人,对于推进国语的普及起了巨大作用。由此也可看出黎锦熙对祖国统一的热忱和远见卓识。[1]
1945年,抗战胜利后,任西北师院院长。
1946年,西北师院部分师生回迁北平复校,黎锦熙任国文系主任、教务主任,并参与创建九三学社。
1947年,任北平师范学院国文系主任兼教授。
1948年,北平师范大学恢复校称,继任国文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
1949年,北京刚解放,黎锦熙就被毛泽东指定和吴玉章、马叙伦、范文澜、成仿吾、郭沫若、沈雁冰7人组成“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前身)。10月10日的成立大会上,吴玉章在开幕词中指出:“1926年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等人在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拟定国语罗马字拼音法,这就使中国文字改革工作大大地进了一步。”1958年,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里又说:“钱玄同、黎锦熙、赵元任等人制定‘国语罗马字’的功劳是不能不承认的。”对文字改革工作,党和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支持。[1]
1950年,继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兼中文系主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
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第一届学部委员。
1956年,统编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颁布之前的三十多年中,几乎是现代汉语语法教学的唯一通行教材。
1978年3月27日,于北京逝世。逝世当天犹在审定由女儿记录整理的他在北京地区语言学科规划会上的书面发言稿。
科学研究
黎锦熙长期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委,他与赵元任、钱玄同等人确定了北京话为国语标准音。他在推广普通话、从事文字改革运动中,十分注意推广“标音字母”标音,用他主编的《国音常用字汇》查字、认字,能很顺利地掌握四声。按音序去查他主编的《国语辞典》,立即能把所需要的词找出来。[1]
人才培养
黎锦熙是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的老师。后任北京师范大学老师,从事语文教学70余年,发表研究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30余部。
人物著作
1.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1924。[1]
2.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1934。
3.黎锦熙、刘世儒,建设的“大众语”文学,商务印书馆,1936。
4.黎锦熙、刘世儒,修辞学比兴篇,商务印书馆,1936。
5.黎锦熙、刘世儒,注意符号与简体字,商务印书馆,1937。
6.黎锦熙、刘世儒,中国语法教程,天津大众出版社,1952。
7.黎锦熙、刘世儒,同音字典(合编),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
8.黎锦熙、刘世儒,中国语法中的“词法”研讨,中国语文,1953(9)。
9.黎锦熙、刘世儒,词类大系,中国语文,1955(5)。
10.黎锦熙、刘世儒,从汉语的发展过程说到汉语规范化,中国语文,1955(9)。
11.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商务印书馆,1957、1959、1962。
12.黎锦熙、刘世儒,汉语释词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7。
13.黎锦熙、刘世儒,文字改革论丛,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
14.黎锦熙、刘世儒,汉语复句学说的流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语文,1957(6)。
15.黎锦熙、刘世儒,汉语复习新体系的理论,中国语文,1957(8)。
16.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的科学体系和学科体系,北京师大学报,1957(2)。
17.黎锦熙、刘世儒,汉语拼音字母的科学体系,中国语文,1958(4)。
18.黎锦熙、刘世儒,汉字构词法和词素研究,北京师大学报,1959(5~6)。
19.黎锦熙、刘世儒,略谈汉字简化三原则,光华日报,1960年8月25日。
20.黎锦熙、刘世儒,语法再研讨—代词和代名词问题,中国语文,1960(6)。
21.黎锦熙、刘世儒,拼音字母和文化革命,人民日报,1960年4月14日。
22.黎锦熙、刘世儒,对于难字注音的意见,光明日报,1961年11月1日。
23.黎锦熙、刘世儒,语法术语通释,北京师大学报,1962(4)。
24.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规范化论丛,文字改革出版社,1963。
25.黎锦熙、刘世儒,论现代汉语中的量词,商务印书馆,1978。
26.黎锦熙、刘世儒,对语言学科规划的几点意见,中国语文,1978(2)。
社会任职
他参与创建了九三学社,并被选为九三学社第一届理监事联席会议常务监事,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个人生活
黎锦熙一生从事教育,是一个教育家,还是一个社会改革家,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教书书时是毛泽东老师,期间参加过辛亥革命,创办过《湖南公报》等,1915年9月黎锦熙北上进入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后潜心学术,与政治渐行渐远。
获奖记录
被毛泽东评为著名的历史学家,著名的文字学家。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议由黎锦熙和吴玉章、范文澜、成仿吾、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等七人,组成“中国文字改革协会”,黎锦熙被选为常务理事、副主席,兼方案委员会副主任和汉字整理委员会主任。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4] 。
人物评价
黎锦熙不仅是一个语言学家,一个学者,同时又是一个社会改革家,一个始终为了中国的富强、进步,贡献了其
毕生精力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
他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领域:推广普通话和改革汉字,建立语法体系和语言教学,词典编纂。从1916年开始,他就著文倡导“国语统一”,参与拟订国语罗马字拼音方案,并提倡白话文,推广共同语(即普通话)。新中国成立后,他参与制定汉语拼音方案,1970年还不顾80高龄自创了汉语双拼方案。他这方面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他的《国语运动史纲》、《中国文字与语言》、《文字改革论丛》等著作中
黎锦熙在五四运动以前就开始汉语语法的研究,他于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是我国第一部白话语法著作。这是在借鉴英人JC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和继承并修订《马氏文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语法体系,成为我国现代语法的奠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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